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学业情况过程管理,本学期本科学生免修手续办理将采用纸质与电子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请见本通知附件1:《新版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免修手续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202409版)》。
一、可申请免修学生的范围
专升本、应征入伍恢复学籍、转专业、降级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小语种(日语)学生;残疾学生。
二、本学期可申请免修的课程:
开课学期为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
三、本学期免修办理的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学生申请阶段:2024年9月19日9:00——9月29日23:59: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免修申请”模块提交电子免修申请。
1、原课程相关内容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原因”一栏填写内容限十个汉字字符以内,应根据本人情况按照下列描述规范填写:专升本、转专业、入伍复学、降级、小语种日语学生、残疾学生,其他情况的学生请简要写明原因。
“原学院/学校名称”一栏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必须填写,其他情况的学生不用填写。
2、上传附件注意事项:
附件应为大于300KB且字迹清晰的照片或扫描件。上传附件时需等待状态条完成后再关闭当前页面,否则会造成附件上传失败。
3、免修课程退选及其他注意事项:
① 免修课程不需选课修读,免修申请成功后按照下述情况退选。
若申请免修的课程为本年级及专业当学期教学执行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退课;
若申请免修的课程为当学期学生自行选课的补修、重修课程,学生需在免修审核通过后向教务处提交退课申请退选课程,退课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教学运行”中下载。
② 拟申请免修的课程应为无成绩记录的课程,若已有成绩记录则无法在申请界面找到该课程,如遇此情况请咨询教学运行科。
4、审核结果查询及其他注意事项
请学生在免修申请提交后需密切关注审核结果,如不符合免修规定的、课程名称和成绩与教务系统或专科阶段成绩单不相符的、照片或扫描件不清晰的申请,审核将不予通过。审核结果见申请学期-申请免修课程的“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教务处审核通过”即为课程免修申请通过。
(二)学院审核阶段: 2024年9月19日9:00——10月12日:学院进行网上免修申请的电子审核;
(三)教务处审核阶段:2024年9月19日9:00——10月16日:教务处进行网上免修申请的电子审核。
四、免修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2021级专升本学生免修
2023年进校的2021级专升本学生免修规定如下:
1、升本后二个学年开设的本科专业选修课程,若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取得学分的,原则上可以办理免修手续。
2、升本后二个学年开设的本科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若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取得的学分大于等于本科计划学分,且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原则上可以办理免修手续。
3、升本后二个学年开设的本科专业及核心必修课程原则上必须修读,若有课程经学院认定可以免修,原则上需满足专科学分大于等于本科计划学分,且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4、有单独培养方案的专升本学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
专升本学生应在系统中上传专科阶段成绩单(盖教务处章)。其他应学院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应于9月29日前将交学院教务科审核,复印件学院教务科备存。所有交至学院的材料均应为真实有效的,如学生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免修的课程将被取消免修,由此对毕业审核的影响由学生自行承担。
2023年入学的2021级专业本学生若没有专科阶段成绩单可到所在学院教务科拍照留存。
(二)转专业、降级学生免修
学生在原专业年级已修读过新专业年级要求修读的课程,且成绩合格,但因课程代码及课程名称不同,未被系统自动替代,导致学生计划完成情况中该课程“是否通过”一栏标识为“否”,应申请课程免修。
(三)退役士兵课程免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规定:“退伍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根据该条规定可免修课程《体育1-6》、《军事理论及训练》《军事理论》《军事技能》。
(四)《军事理论》课程免修
因计划调整,学籍异动(含退役士兵)至2020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异动之前已获得《军事理论及训练》学分,异动后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军事理论》可申请免修。学生应在申请免修时填写已修课程的相关情况(《军事理论及训练》课程名称、类别、学分、成绩)。
(五)小语种(日语)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免修
中学阶段学习日语且高考语种为日语的学生(学籍信息备注为小语种日语),经学生所在学院及外国语学院同意,在校修读学校开设的《日语(第二外语)1》《日语(第二外语)2》、《日语》三门课程获得合格成绩,且获日语N2证书后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1》至《大学英语4》或《跨文化英语》、《科技英语》、《人文英语》课程。
学生在申请免修时需上传以下3项资料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1、日语N2证书;
2、日语N2成绩单;
3、学生个人申请,申请上应有入学后学生所在学院及外国语学院审核签字盖章,以及获得N2证书后外国语学院的审核意见。
(六)残疾学生体育课程免修
学生因身体残疾无法修读大学体育课程的,可持残疾证原件、免修体育课程申请到体育部审核,经体育部审核同意,可免修大学体育课程。
残疾证复印件、免修体育课程申请原件交教学运行科备存。
学生在申请免修时需上传残疾证原件、免修体育课程申请原件(经体育部签字盖章审核同意)的照片或扫描件。
教务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