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办法
成信校发〔2016〕115号
为奖励奋斗在教学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推动学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激励青年教师迅速成长,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青年教师教学奖”专项基金。评选办法如下:
一、管理机构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青年教师教学奖”的组织、审批和奖金发放工作;委托学校教务处牵头,基金会秘书处、研究生处、科技处、人事处、宣传统战部、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校工会等相关部门参与,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宣传、申报、组织评审、信息反馈等具体工作。
二、评选范围
在学校工作时间三年以上,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上年度考核等级达合格(含合格)以上,在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含指导实验)工作、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的在职在岗青年教师。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2.服从分配并积极承担一线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
3.教学理念先进,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4.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近两年承担有校级以上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本科教学工程或教改项目。
5.独立承担两门以上课程。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的各环节完成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两年所授课程的教学质量获教学督导组、同行及学生评价均为优,个别学期评价为良的经教学单位特别推荐也可申报。
6.教学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教学文件(讲稿、教案、教学进度表等)规范齐全,过程化考核记录详尽,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情况良好。
7.近两年没有发生过教学违纪、教学事故及受到其它处分。
四、评选时间与名额
“青年教师教学奖”评定时间为每年上半年,每年一次,每次评选10名。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1.自愿申报并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教学奖”申报表》、教学工作总结各一份,于每年3月中旬前提交至所在部门。
2.申报教师所在部门组织专人对其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1位参评人选至教务处。推荐单位须在申报教师提交的《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教学奖”申报表》中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内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3.评选组织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成立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拟获奖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教务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教务处自收到书面意见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评审委员会裁定。
4.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将拟获奖人选名单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经理事会通过后向全校正式公布。
六、奖励
1.对获奖教师由教育基金会发文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1万元。
2.获奖教师的获奖材料将存入教师本人的业务档案,并作为其业绩考评、职称评定、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
八、本办法自2016年开始实行,原《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办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