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室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有效使用教室资源,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二条 本办法针对使用学校教室的人员。
第三章 教室使用守则
第三条 学校教室主要用于教学,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室的统筹管理和使用分配、调度等工作。使用教室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爱护教室内各种教学设施及公共财产。不得损坏课桌椅、书写板、门窗、窗帘、照明设施、墙面等公物(包括随意涂抹、刻画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二)自觉维护教室卫生及环境,保持教室整洁。教室、楼道及教学区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各种废弃物,随意张贴各种告示、字条等。
(三)教室内的各种教学设施仅供本教室使用。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移出本室外,更不能移做他用。
(四)不得随意占用教室座位、防碍他人正常使用。
(五)应注意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自觉关灯,关闭多媒体设备、风扇等。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教室;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移动和毁坏防火器材及防火标志。
第四章 教室开放情况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初,教务处将本学期教室开放情况公布上网以供学生查询。如因考试等原因临时调整教室资源,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协调和安排。
第五条 开放教室用于学生自习,严禁学生长期占用或代他人占座。
第五章 借用教室管理规定
第六条 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教室或将教室改造后变为它用。
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补课、辅导答疑、举办学术讲座等教学活动需借用教室和使用多媒体设备的,应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室申请登记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教室。
第八条 每学期,教务处将在保障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划拨部分教室给校团委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使用时间为晚上及周末。各学生社团需使用教室举办社团活动的需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团学活动教室申请表》,提前向校团委申请,经校团委同意后方可使用教室。
第九条 寒暑假期间需使用教室,须在放假前一周向教务处提交申请。
第十条 各类长、短期培训、办班需借用教室,应由学校相关部门批准,教务处审核同意,按照学校规定标准进行交费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教务发【2016】04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