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学生平时学习情况是学生学习的关键环节,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平时成绩评定要求规定:
1、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在开课第一周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考核所占比例、评分标准、考核办法等。
2、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考勤、实验、实习、作业、报告、课堂讨论、小组答辩、平时测验和期中考试等环节综合评定平时成绩
3、平时成绩应在期末考核前向学生公布,其后不得随意改动。
任课教师应认真记录学生平时学习情况,公正评定学生平时成绩。
为方便任课教师记录学生平时考核各项环节的学习情况,现将《学生学习情况及成绩登记表》模板公布(见附件),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每门课程的具体情况调整表格。
打开附件后请点击表头“启用编辑”字样即可进行编辑及打印。
教务处
2018年1月